學校游泳池救生員之工作職掌與注意事項

救生員之工作職掌與注意事項

一、負責泳池內及四週所有人員之安全秩序與非執行救生工作時池
內之清潔管理。

二、救生員應有鮮明(紅色)標誌之服裝及哨子讓泳客容易辨識救
生員。

三、救生員應區分責任區如:50公尺兩邊救生台上之救生員應各負責
30公尺水域(重疊10公尺)、走動式之救生員應特別注意下水處
及角落或群聚嬉戲之團體,並不得離開池邊5公尺。

詳細說明


四、救生員對違規跳水或危險動作者其哨音應有權威性,其他救生
員或其他工作人員聽哨音應迅速支援。

五、遇雷擊或其他緊急事故其哨音應急促、短捷並輔以手勢請泳客
儘快離池,待20 分鐘未發現雷聲、閃電或事故排除時再重新開
池。開池時,救生員應先就救生臺就位。

六、如發現需救溺情事應先急哨音知會救生夥伴前來支援。

七、同時設有定點及巡場救生員者,定點救生員與巡場救生員應定
時交替工作位置;在半場時要交替工作位置前應先巡場確定水
域平安釐清責任。

八、救生員切忌聊天、打嗑睡、任意離開泳池、下水游泳、教學或
從事其他分心工作等行為,否則視同擅離職守。